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齐齐哈尔局、佳木斯局、伊春局、双鸭山局、黑河局、大兴安岭局传达贯彻省局廉洁纪律要求,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力度,确保节日期间风清气正。
齐齐哈尔局要求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树立良好作风,坚决杜绝“节日腐败”。同时加强对党员干部的警示教育工作,坚决反对“四风”问题,强化廉洁意识,把纪律挺在前面。
佳木斯局一是要求党员干部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十个严禁”纪律要求,坚决做到令行禁止,廉洁自律。二是领导班子切实履行党风廉政主体责任,加强对党员干部教育、管理和监督,自觉遵守廉洁自律和作风建设各项规定。三是要求纪检监察部门高度重视节日期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以各项党风廉政制度要求为准绳,严把责任关。
伊春局组织党员干部集中学习省局文件精神,全面做好监督检查工作。要求党员干部认真学习贯彻中央、省市委关于改进作风的各项规定,坚决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政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员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纪律作风的规定。在两节期间严格做到“十个严禁”,督促党员干部严格自律、以身作则,模范执行各项规定和要求,确保节俭、文明、廉洁过节。
双鸭山局一是认真组织学习《准则》和《条例》,中央“八项规定”和“六项禁令”等规章制度,加强警示教育,严防各类违法违纪行为发生。二是开展监督与自我监督,要求党员干部自觉遵守廉洁自律的作风,严明双节期间纪律要求,在以身作则、率先垂范的同时对他人进行监督。三是对车辆管理、安全生产、外出旅游、廉洁自律情况进行检查督导,及时将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四是做好“双节”期间的安全保障工作,部署值班安排,做好应急防范和信息报告工作,保证节日期间邮政业的平稳运行。
黑河局传达学习省局 “十个严禁”内容,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并以案说纪,重点分析了违反相关规定顶风作案的违法违纪案例。要求党员领导干部要加强学习,不断提高拒腐防变能力,严格遵守各种规章制度,主动接受监督,保证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大兴安岭局一是传达省局《关于切实做好2017年“五一”劳动节、端午节期间廉洁自律工作的通知》,明确“十个严禁”纪律要求,并下发本局贯彻落实通知。二是开展廉政教育。对关键岗位干部进行廉政提醒,做到防患未然。三是要求领导干部带头执行“十个严禁”,纪检部门对干部职工节假日期间廉洁自律工作加强督导检查,加大督查巡查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