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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2-12 |
近日,黑龙江省国家税务局、黑龙江省地方税务局与黑龙江省邮政分公司联合下发了《税务机关委托邮政部门代开发票及代征税款业务管理办法》,委托全省各级邮政企业代开普通发票、代征税款,标志着黑龙江省税邮“双代”项目正式启动。
税邮“双代”项目充分发挥邮政企业营业网点多、服务覆盖面广等优势,将办税服务厅纳税服务功能进一步覆盖到市、县(区、市),不仅使税务部门对纳税人的服务在空间和时间上得到延伸,也给邮政企业带来新的业务增长点。据悉,黑龙江省代开增值税普票年交易量约为24万笔,国税税收额约为3.6亿元,地税税收额约为3600万元,随着邮政代办市场份额的不断增加,将为黑龙江邮政每年带来数百万元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