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大庆局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召开联席会议,研究加强快递行业电动三轮车辆管理事宜,解决快递车辆通行难题。 会议讨论了《大庆市快递行业电动三轮车辆管理办法(草案)》,并就快递行业电动三轮车辆标准、通行管理、驾驶人管理等事宜达成初步共识。一是企业于每年4月30日前向市快递行业协会申请电动三轮车通行标识,协会受理审查后向符合条件的企业发放通行标识。二是明确电动三轮车辆标准,由邮政管理部门督促企业做好车辆档案和实物管理,建立车辆出入使用登记、保养、维修、检查制度。三是电动三轮车行驶按照非机动车进行管理并按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指定时间、路线、速度行驶。四是定期对车辆驾驶人员进行交通知识培训,驾驶人经培训合格后方可持证上岗。
大庆局表示,将进一步加强与公安、交通等部门沟通和衔接,切实解决快递车辆“最后一公里”通行难题,努力开创全市邮政监管工作新局面。